医保基金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它是咱老百姓的“救命钱”,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欺诈骗保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也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4年,叶某去世,叶某孙子赖某某在其奶奶已去世的情况下,冒用叶某医保账户在医院、药房购买医保药品,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6398.16元。后赖某某将所购药品卖给他人获利2200元。案发后,赖某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龙南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后赖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普法课堂
除了上述案例中的骗保行为,以下行为同样可能属于医保诈骗:
1. 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如挂床住院、虚假诊疗等。
2. 将不属于医保范围的费用纳入报销:如将保健品、化妆品等非医疗费用通过医保报销。
3. 冒用他人医保卡:使用他人医保卡就医或购药。
4. 诱导过度医疗:通过不当手段诱导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
检察官提醒: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共同财富,具有专款专用的公共属性,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得将其视为“唐僧肉”。骗取医保基金,不仅面临退回资金和2-5倍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语
打击医保诈骗,让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事关社会大局和民生福祉,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各类医保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让我们携手并肩,让医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共同守护好我们每个人的健康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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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彭 琪
供 稿:徐文龙
一审一校:龙辰星
二审二校:王智勇
三审三校:王 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