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南市检察院就谢某、徐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郭金红检察长主持,并邀请了“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市林业局和九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谢某供述其多次在网上购买触发式报警器,并到东江乡某村“铜竹窝”山场制作简易陷阱接连报警器进行非法狩猎,期间捕捉到“山老鼠”2只,后因死亡腐烂而被丢弃。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徐某某在杨村镇紫霞村附近的山场上装置狩猎工具进行非法狩猎,期间共捕获到“竹鸡”4只,其他鸟类10只,并将捕获的鸟类带回家中食用。
因上述捕获的案涉野生动物被丢弃或被食用,故无法辨别种类,难于具体评估生态损害价值。经龙南市检察院组织磋商,达成和解。最终议定由谢某、徐某某分别就其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在市级以上官方媒体上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
2023年5月23日,公益侵权人分别在《赣南日报》公开发表道歉信,承认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错误行为,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学法守法,不再犯此类错误。
处理结果: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并询问了谢某、徐某某,核实了相关事实,展开了相关讨论。根据听证讨论情况及两名公益侵权人意见,参会人员一致同意龙南市检察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面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听证员曾林华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很有必要,效果非常明显,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以案释法
听证会最后,郭金红检察长指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由于法治观念淡薄,往往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捕捉一些野生动物食用或者贩卖不会被知道或者被判处刑罚。但是这种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往往会造成野生动物的生长栖息地和繁殖地的破坏,不但损害了生态环境资源,也影响了生态平衡。
公益侵权人要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吸取此次教训,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后续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自我学习,做到学法守法,做好身边人的警示教育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明白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希望大家切莫贪图一时口舌之欲,而做出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
大自然有自己的生态链
人类一旦破坏其中任何一环
都会引发连锁反应
最终反噬到自己
保护野生动植物
保护生态平衡
保护生物多样性
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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