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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货车司机偷逃高速通行费终获刑
时间:2025-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龙南西收费站

一辆半挂货车被高速交警拦停

司机李某面对交警询问神色慌张

最终交代了自己多次偷逃高速通行费的行为

这位“精明”的司机怎么也没想到

自己发现的“省钱妙招”竟然会让自己锒铛入狱



No.1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某是一位长期从事物流运输的货车司机,长期的运输工作让他偶然间发现了一个看似能“节省开支”的“窍门”——“跑长买短”。李某在进入高速收费站入口时跟随前车驶入高速,让高速收费站无法查询到上高速卡口的记录。并在下高速时隐瞒上高速起点,选择就近的高速入口进行计费,以此来逃缴少缴高速费用。

2024年7月,当李某到达赣州龙南西收费站,准备再一次下高速时,工作人员发现李某的缴费情况与行驶路程严重不符。随后,工作人员将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面对警方的审讯,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案件经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移送至龙南市人民法院审理,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少缴高速通行费,共用“跑长买短”偷逃高速通行费27次,合计37631.05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No.2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网的扩大,少数不法人员试图通过系统漏洞逃缴通行费,偷梁换柱式的‘跑长买短’、货箱尾部摆蔬菜水果式的装‘绿通’以及‘大车小标’等手段层出不穷严重扰乱高速公路正常经营秩序,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但随着高速公路网络设备的完善,通信数据及相关检测设备全线覆盖,已经能让各类逃费行为无所遁形。

广大司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政策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不要因为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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