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天猫客服,恭喜您被评为我们店铺的优质客户,为了回馈我们店的优质顾客,我们将免费送您一份生活小礼品,请问您之前的地址还能收到快递吗?”
这是被害人冯女士接到所谓的“天猫(京东)客服”电话的内容,在和“客服”确认地址无误后,冯女士收到了一份顺丰包邮的快递包裹里面装着一个精美的水杯。
真的是天降好运?锦鲤附体?不,她是被网络诈骗份子盯上了!
近日,经龙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龙南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通过冒充网络购物平台客服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判决。
案情简介
01
包装
2023年2月初,徐某甲、徐某乙二人为非法获利,共同出资设立名为“江西****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室,以公司名义对自己即将进行的犯罪活动进行了包装。公司成立后,二人在龙南市某写字楼租下办公场地后,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招聘等方式招聘了十二名话务员及收购了二十余张电话卡开始了其非法业务。
02
引流
徐某甲从上线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处获得需要拨打电话的名单,发给工作室的话务员进行拨打电话,并教授话务员们话术。话务员冒充天猫、京东等网络购物平台的客服,以获得中奖或回报优质客户将获得赠送生活小礼品为名,询问、核实对方的居住地址等信息,核实后将通话的录音核实情况由徐某甲、徐某乙反馈给上线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在此期间,其二人所创办的工作室查明拨打电话26957个,总共交单18479单,每交一单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徐某乙从上线手中可获利8元,累计获利14万余元。
03
养猪
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收到信息后会邮寄小礼品给消费者进行核实,并借此添加消费者微信再进一步实施杀猪盘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份子会以交友为名培养感情,再进一步诱骗被害人参与投资、刷单、网络赌博等活动实施诈骗。经查,经徐某甲、徐某乙的帮助下,造成10起网络诈骗案,共计造成被害人损失49.5万余元。
04
案 发
2023年5月,在龙南市公安局民警的缜密侦查下,涉案的徐某甲和徐某乙、出售电话卡的人员及12名话务员悉数到案。经民警搜查,在所谓的工作室现场,查扣到大量作案的电话卡、手机、拨打电话的话术本以及核单后的统计表。
05
公诉
随着该案告破,话务员、售卡人员均被处以了行政处罚,而本案中的徐某甲、徐某乙被龙南市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了公诉。
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徐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徐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龙检普法课堂
问
出租、出借电话卡是否违法?
龙检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可见电话卡、银行卡等是不能出租、出借更不能出售给他人使用。
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龙检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放任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跑分走账,更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即帮助信息网络诈骗活动罪。
遇到“锦鲤附体”该怎么办?
龙检君:从本案的被害人我们可以得到教训,网络购物时刻要保持警惕,双十一大量买买买后,遇到要求退款、中奖等客服电话要小心,要通过官方客服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或者咨询反诈中心民警,牢记不轻信、不转账、不贪图小便宜!如若遇到被骗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检察官提醒
不法分子冒充商家客服
以免费赠送礼品降低受害人警惕
引导受害人刷单返现
不要相信“足不出门赚大钱”
当心是骗子“放长线钓大鱼”
千万别让自己的辛苦钱,
进了骗子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