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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拔刀相助?局外人变为案中人!
时间:2024-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打架斗殴

手足情深

怒气冲冲

兄弟一起坐警车


案情介绍

2023年11月某日凌晨,龙南镇派出所民警在龙南镇某KTV门口处理刘某与黄某打架斗殴的警情,在办案民警将刘某、黄某带上警车前往派出所时,刘某的哥哥刘某波从其摩托车后备箱内拿出一把菜刀将警车后门打开,持刀往黄某的身上砍去,民警在制止过程中被刘某波用菜刀砍伤,后刘某波被民警制服,受伤民警经鉴定为轻微伤。

2024年2月,龙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刘某波起诉至龙南市人民法院,2024年3月,龙南市人民法院以刘某波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国家法律不容无视,配合执法是每位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如对公务人员执法活动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权益,切莫冲动行事,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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