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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莫惹上这“十宗罪”
时间:2023-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要通知

10月1日开始

我市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灭火重点期

中秋、国庆期间

一律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审批

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从10月1日开始,我市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灭火重点期,加上中秋、国庆节将至,外出旅游、进山入林活动人员多,秋收秋播农事交错,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认真履行职责,对中秋、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层层压实各项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到户、到山头地块,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网格责任人特别是各级责任领导要带头深入山头地块明查暗访,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注重宣传成效,增强防火意识。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等各类宣传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发布公开信、播放禁火令、印发防火公告、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迅速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尤其要组织护林员、防火宣传员和景区导游,加强林区、旅游区、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要地段、路口的宣传,提醒广大林农和进山休闲旅游的游客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同时,要加大科学防火、安全扑火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做到宣传到户、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全民防灭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氛围。
三、严格火源管控,全面消除隐患。各地要及时发布“禁火令”,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规定。中秋、国庆期间,一律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地要组织一次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打击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尤其要加强对林区输配电线路、风景名胜区、重点工程作业点和高速公路、高铁路段、加油站、液化汽站、油库、烟花爆竹仓库等重要目标周边的火源管控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林区企业实施动火作业的,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防范措施。要充分发挥好林长制“两长两员”、无人机巡护的作用,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密防范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中秋、国庆期间,要积极组织广大乡村干部、护林员、应急管理员,在进山路口、景区入口,建点设卡、查缴火种,筑牢织密防火安全网。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打击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坚决彻查违规用火的人,对于涉嫌失火犯罪的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和打击,并且予以公开曝光,处理一人,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四、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要向上级森防指报告,并安排其他同志接替负责,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

五、加强应急准备,科学处置火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尤其要抓紧完善乡村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处置各类火情。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全面清查扑火物资,加强物资储备,确保扑火需要。专业队、乡(镇、场)半专业队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做好处置突发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精准研判、突出重点,靠前驻防、携装巡护、联防联控。一旦发生火情,县乡领导要靠前指挥,调足扑火力量,实施重兵扑救,扑火力量不足的,要及时申请增援,不得贻误扑火时机,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守住火灾扑救安全底线。

赣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9月21日


十年难育一棵树
星火能毁万亩林
森林防火
莫惹上“十宗罪”
↓↓↓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来源:赣州应急管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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