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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
时间:2023-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低门槛、零风险、高利息、日返息,

面对这么多的诱惑你是否心动过?

千万警惕!

这是“非法集资”的障眼法。


01

案情介绍

2018年-2019年期间,被告人郑某某在龙南市注册经营多家公司,公开宣传投资项目,组织上百名人员参与开张营业仪式,并在经营期间,让其员工在公司张贴产品宣传海报,通过播放宣传影像及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来获取投资人信任,向社会公众吸取资金。经审查,2018年-2020年期间,郑某某向131人吸收资金,共计1517.31万元。龙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龙南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总和刑期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02

非法集资常见“马甲”


1、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03

非法集资常见四种手段

1

承诺高额回报

2

编造虚假项目

3

虚假宣传造势

4

利用亲情诱骗


04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请牢记“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


05

检察官提醒

大家要提高法治意识与防范意识,对一夜暴富、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高额利息所迷惑而头脑发热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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