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8月7日电(通讯员 钟和燕)今年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树立改革思维,践行监督工作新理念,深入推进刑事侦查活动提前介入工作。1-7月,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4件,办案效果良好。
更新监督理念,形成正确导向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自觉对标刑事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侦查机关协同履行好法定职责,监督、支持侦查机关自办案起始环节就把好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如赣州市检察院在提前介入一起15人涉嫌组织卖淫案中,帮助公安机关对4人行为准确定性,建议补充证据8条、补正瑕疵20余处、对涉嫌容留卖淫及通风报信等其他违法犯罪进行取证。
增强“提供优质检察产品”的意识。重点围绕案件定性、补充证据、纠正违法、发现漏犯漏罪等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建议意见,有力有效引导和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如崇义县检察院在提前介入一起寻衅滋事案中,积极提出案件定性、完善证据以及该案涉嫌的抢劫漏罪等建议。目前该案所涉两罪均已移送审查起诉。
紧扣社会关注,突出工作重点
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工作的规定》,全市两级检察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侦查33件。
提前介入群众广泛关注案件。如兴国县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当地引起较大影响,群众期待有力打击犯罪,兴国县检察院适时主动介入侦查活动,迅速发出《提前介入侦查案件取证意见书》。
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赣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的一起寻衅滋事案,系公安部交办的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及取证范围、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一系列难题,承办检察官应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多次参加案件讨论,提出包括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书面意见2次。
创新工作机制,增强质量效果
建立双向启动机制,提高主动性。在依法适度的前提下,注重加强对定性难、取证难、社会关注度高等案件的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依法侦查。如赣州市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一起引起广泛关注且定性存在一定问题的串通招标案侦查活动,对侦查机关未按法定程序收集辨认笔录和电子数据的侦查活动依法予以纠正。
探索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准确性。建立分片联系基层院制度,市检察院侦监处员额检察官对19个基层院加强点对点督导,在一些提前介入案件中靠前指导,准确监督。如在赣县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的一起9人涉恶案件的侦查活动中,市检察院负责联系的员额检察官先后两次到赣县区检察院,对该案的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审讯突破等提出意见,两级检察院形成补充证据建议14条,提交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灵活运用多种方法,提高实效性
“因案制宜”采取办案骨干介入与办案组介入相结合,查看案卷、听取介绍、参加讨论与调看侦查录像、参加现场勘查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开展提前介入,引导高效侦查。如赣州市检察院组成提前介入办案组,就一起串通投标案件发出8条补充证据建议,引导侦查机关及时补充搜集了辨认笔录、证人证言等对案件定性起关键作用的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