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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检察与珠海检察再续对口援助之情、共谱检察工作新篇章
时间:2017-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2017年检察援藏援疆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启动了新一轮对口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的具体部署,将五省(市)检察机关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时限延长至2020年。
 

    感谢高检院对苏区检察工作的特别关爱、政策倾斜,感谢广东省院和珠海市院的大力支持及无私帮助,搭建对口援助平台以来,珠海市院跨越岭南高峰与龙南县院双手相牵,双方犹如亲人般常来常往,越走越亲,对口援助工作成效明显。

    11月22日,珠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维玉一行到龙南县检察院开展对口援助工作。龙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建林,龙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荣平陪同。并随后举行了签约仪式暨交流座谈会。

 

    座谈会上,谢建林书记致欢迎辞并介绍了龙南县情。邓荣平检察长汇报了我院检察队伍、业务工作及对口援助工作情况,并对珠海市检察院的大力帮扶表示由衷的感谢。黄维玉检察长指出,双方要加强检察工作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尤其是在执法办案理念、检察队伍建设、业务骨干培养、检察信息交流、基础设施项目等方面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实现双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黄维玉检察长代表珠海市院与龙南县院签订了2018-2020年对口援助协议书。协议的签订,是双方落实最高检《2017年检察援藏援疆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的安排》文件精神的体现,标志着双方对口援助工作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

 

 

回顾对口援助工作,见证三年的成效.

 

 

 

对口援助再接力,展望未来的三年

01、强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指导。受援方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重大案件,支援方应邀积极给予帮助。必要时可抽调业务骨干赴受援方指导办案,或组织业务骨干赴受援方进行短期业务指导。 

02、深化检察业务工作交流研讨。根据受援方实际需要,协商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研讨会或举办专题讲座,交流法律监督经验、规范性业务文件和指导性案例,传授先进的执法理念,确定共同调研课题,推动受援方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03、积极开展跟班学习锻炼。每年接收受援方检察业务、检察技术、检察信息化、办公文秘等方面人员到支援方学习锻炼,时间与具体人数由双方商定。 

04、开展专家骨干直接帮带。根据受援方工作需要,支援方视情选派人员到受援方帮助、指导工作。 

05、推行智财并行立体援助。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减免受援方在人才互派、学习锻炼等方面的有关费用。针对受援方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视情给予力所能及的物质资金援助。 

 

 

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时间轴

1、2013年10月,最高检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对助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作出具体安排。

2、2014年11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对口援助江西省赣州市1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的通知》,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5个省(市)检察院,对赣州市18个基层院开展为期三年的对口援助。经上级院安排,珠海市检察院对口援助龙南县检察院。

3、2017年3月,最高检院印发《2017年检察援藏援疆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的安排》,将对口援助时限从2017年延长至2020年。

4、2017年11月22日,珠海市院和龙南县院续签援助协议,再续对口援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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