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该院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队伍,夯实工作基础。该院从公诉科、侦监科抽调3名青年业务骨干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三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人为女性干警。抽调的干警不仅办案能力强,而且具有良好的沟通力和亲和力,为未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该院开展法律援助,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辩护权。对于涉罪未成年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该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保障未成年人的辩护权。今年以来,该院共为3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其次,该院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件9人。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院审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如,黄某某盗窃罪,法定刑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主动交出盗窃财物,确有悔罪表现,无前科劣迹,具备监管条件。最终该院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为黄某某争取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外,该院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该院联合县教体局先后在龙洲学校、龙翔学校、渡江中心小学等学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3次,并开展了“防治学校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发放预防青少年犯罪知识手册3000余份,使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尊法护法,从源头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